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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批辅导员工作室申报建设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3-12-21点击数: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43号令)要求,引导我校辅导员加强工作研究、深化实践成效、提升理论素养,进一步推动辅导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第二批辅导员工作室申报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申报辅导员工作室应明确建设方向。建设方向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43号令)中规定的辅导员岗位职责分类,以工作室主持人专长为基础,以工作室成员集体智慧为依托,针对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实践育人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结合本校实际及工作室成员工作特长凝练提出。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应为我校在岗的职辅导员,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长期从事辅导员工作的意愿。

2.辅导员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设主持人1名,组织开展本工作室涉及领域的研究工作;工作室负责人只能负责1个工作室,工作室成员由申报人确定,鼓励跨学院联合申报。

3.辅导员工作室成员在学生教育、管理与服务中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工作理念,在相应工作领域具有一定的前期研究和实践基础,并能将研究成果用于学生工作实践中。在校级以上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辅导员工作论文、辅导员思政课题、辅导员工作案例评审中等获奖者优先考虑。

三、组织管理

工作室建设周期为两年,在建设周期内,主持人原则上不得脱离学生工作岗位,否则学校将取消其工作室主持人资格,不再投入建设经费。

、申报程序

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工作室的申报受理、建设和管理、评估与考核等具体工作。具体申报程序如下:

(一)申请。凡是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填写相关申报材料递交党委学生工作部;

(二)评审。由党委学生工作部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者资质进行资格审核,并进行评审;

(三)公示。评审结果经全校范围内公示三天后无异议,确定工作室名单;

、建设保障

(一)学校为辅导员工作室提供支持保障。学生工作部将对准予挂牌成立的辅导员工作室予以经费支持,用于工作室的课题研究、学术研讨、工作论坛与讲座、网站建设、图书资料购置等。

(二)工作室主持人若因职务调动或其他原因无法继续担任,应提前向学生工作部提出书面申请,待与新确定的主持人妥善完成工作交接之后,方能离职,以确保工作室的正常运作。工作室成员原则上在建设周期内不能退出。建设期满后,成员若希望转入其他工作室,需向原工作室负责人提出申请并报学生工作部备案。

、工作考核

按照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对工作室的运行建设进行阶段性检査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合格的工作室进入下一建设周期。

(一)中期考核。在工作室建设满一年时,工作室须提交工作总结,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对其进行中期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建设任务;给予限期整改者,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建设。

(二)期满考核。在工作室建设两年周期结束前,工作室须提交工作总结及其他相关材料,并进行结项汇报,由党委学生工作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予以结项,工作业绩突出的工作室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各学院书院务必高度重视、积极宣传、广泛动员,努力打造具有一批学院特色的学工品牌和专家型学工团队

(二)精心组织,积极申报。学院书院要统筹工作安排,精心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进行工作室申报,鼓励辅导员锚定个人工作研究方向,深入开展理论研究,大胆进行工作实践。充分利用辅导员工作室的申报建设契机,不断推进辅导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认真填写,按时报送。请申报人员填写《辅导员工作室申报书》(附件),在2023年123117:00前将申报材料。材料包括:申报书(一式份)及相关支撑材料对申报书中的相关内容加盖公章后,提交到学生工作部学管科,电子的Word版和PDF版发至学生工作部学管科zzdxxsc@163.com邮箱。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估论证,确定工作室名单并进行公布。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3年1221


附件:郑州工程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室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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