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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2021年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

作者:董震时间:2021-03-29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评选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2021年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教办学[2021]42号)相关要求,现就做好我校评选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2021年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1年我校全日制应届大中专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信念坚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秀,团结同学,所修课程未出现不及格情况,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获得过校级以上表彰。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热爱集体、热心公益、乐于助人,在活动中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具有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和我省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应征入伍退役复学的毕业生;创新创业意识较强并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的毕业生;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5.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常态下,主动作为、乐于奉献,冲锋在前、迎难而上的毕业生,优先评选。

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评选程序

1.择优预选。根据评选条件,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经各学院推荐,评选出优秀应届毕业生预选名单。

2.资格审查。在上报省优秀应届毕业生数据库之前,学生处将对拟推荐的毕业生进行毕业资格及相关信息再次审查,条件不符合者取消评选资格。

3.预选公示。预选名单将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广泛征求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4.上报审批。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经公示及资格审查合格、相关信息无误的省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须由学校(单位)以正式文件报省教育厅,一经上报,不再修改。

(二)报送要求

1.根据今年毕业生总人数并按比例2%推荐人数(取小数点前整数),组织推荐对象认真填写《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见附件1,统一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

2.各单位要在47日前将《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加盖公章扫描件)报送至行政楼C200学生处资料室。

3.上交优秀毕业生典型材料一份(含电子版)。

4.本院优秀毕业生情况说明(含学生姓名,学号,考生号,性别,是否党员,本科或专科,是否挂科,是否违纪,学院排名,获奖情况,学院领导签字盖章)。

5.学院及时公示,公示时间5天。

 

                                                 学生处

                                              202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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