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划内普通全日制、成人函授:
开具学历证明需要提供毕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高考录取花名册复印件。高考录取花名册复印件在学校综合档案室(明德楼B座307房间)复印。
二、计划外(实用人才、自费生、捐资生):
开具在校学习证明需要要提供毕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校内录取花名册复印件。
三、其他证明材料
1.学校档案馆留存有的学生纸质档案材料:2007年前《成绩单》、《学籍卡》,2007年及以后《成绩单》《学籍卡》合为《学籍表》,可凭有效证件在学校档案馆查询复印。
2.《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封装在学生个人档案材料,学校不留存,可以凭补办手续进行补办。
3.《高考报名登记表》、《高考志愿表》为一次性生成档案,封装在学生个人档案中,遗失无法补办。
四、值班时间:
假期期间每周周二上午8:30-11:30。
五、证明信息采集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