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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专兼职心理辅导教师初阶伦理培训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6-05-25点击数:

各二级心理辅导站、心理中心专兼职教师: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建设,提升专兼职心理辅导教师的职业伦理素养,规范心理咨询与辅导专业行为,依据要求,现启动本年度初阶伦理培训报名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阶伦理培训流程

1.培训内容与形式

形式:线上学习

2.培训对象

心理中心专兼职教师、各二级心理辅导站实际参与二级辅导站心理健康工作的教师(限报1名)参训。优先推荐尚未接受过心理咨询伦理培训的教师。

3.培训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5月25日起

课程学习周期:自个人注册缴费成功后,须在6月20日前完成全部课程及考核。

4.报名及缴费方式(个人注册、支付、获取发票)

个人注册:登录注册系统指定的培训平台

微信小程序搜索:南大数字、或微信扫描小程序码,完成个人账号注册。

个人支付:选择“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专业伦理”培训课程,在线支付(费用以平台公布为准,“参与课程且考试”200元/人)。

获取发票:支付后按平台指引填写发票信息(使用单位抬头,含纳税人识别号),需在注册一周内开具,电子发票发送至个人邮箱或可下载。

备案:缴费成功后,报名成功页面截图及报名信息(姓名、所在二级单位、联系电话)须经学院汇总,在学校心理工作群内填写在线汇总表格。

5.初阶证书要求

完成学习并通过考核后,将获得注册系统认可的初阶培训证书。

、培训费用承担与报销说明

1.培训费用原则上由所在单位或心理中心依据学校相关财务制度统筹解决。

2.具体报销流程:

-参训教师个人先行垫付培训费用;

-获得培训证书后,持正规发票、培训合格证明及相关报账材料交心理中心,按学校财务规定办理报销。

、参训要求及后续管理

1.参训教师须按时完成全部课程学习,并通过考核,取得相应培训证书。

2.获得证书后,请于5个工作日内将电子版或复印件报所在二级心理辅导站及心理中心备案。

3.伦理培训完成情况将纳入:

-专兼职心理辅导教师年度工作考核;

-推荐参与更高层次专业培训的参考依据;

-心理中心兼职咨询师续聘及评优的重要参考指标。

、注意事项

1.初阶培训的具体报名时间、平台链接及费用以心理中心后续单独发布的报名通知为准(本通知为年度总体安排)。

2.各二级心理辅导站应做好内部评议与资格审核,确保推荐人选符合层级要求。


学生工作部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一站式学生社区 

202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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