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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6年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6-04-21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教办学[2026]104号)》,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优秀应届大中专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校2026年全日制普通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含专科、本科)。

二、评选比例

评选比例为2026年度各学院应届毕业生人数的2%。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爱国情怀深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信念坚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学习成绩优异,自觉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品学兼优,按时修完全部学业,专业课学习成 绩名列前茅,所修课程未出现不及格情况,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3.道德品质突出,素质能力过硬。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乐于助人,主动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社会公益服务活动,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二)优先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

1.在校期间获得省级或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文明学生”等荣誉称号;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

2.具有正确的就业观与择业观,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积极参加国家和我省基层就业项目,自愿赴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和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就业的毕业生。

3.创新创业意识较强,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且成绩显著;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大赛、技能大赛、体育竞赛等方面表现突出,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成绩荣誉或奖励的毕业生。

(三)直接推荐

在突发事件、重大事件中有突出表现或做出重大贡献并获得过表彰的,可直接推荐,不占用学院2%的指标名额。

四、评选程序

各学院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评选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班级推荐,院系负责审核把关,在规定比例内推荐评选出优秀毕业生人选,报学生处认定。

(一)评选流程

1.班级推荐。班级在本人申请、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对照条件确定学院推荐的人选对象。

2.学院审核。各学院对各班级报送的推荐人选逐一审核,综合考察,确定推荐人选名单,并公示不少于5天

3.学校认定。学校对各学院报送的推荐名单及其推荐材料进行复核后,确定最终表彰名单。

(二)报送要求

1.严格控制应届毕业生总人数2%的比例,推荐对象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认定表》(附件2《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附件3)。

2)各学院在429日前将纸质及电子版《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认定表》(附件2,统一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及《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认定名单》(附件3,一式一份,加盖公章)报送至学生处C109办公室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6年4月21日


附件2 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认定

附件3 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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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附件2.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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