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首页 | 部门概况 | 部门动态 | 党建工作 | 学生事务 | 学生资助 | 学生管理 | 心理咨询 | 规章制度 | 服务指南 | 学生综合管理平台 

当前位置: 首页 部门动态 通知公告 正文

关于评选2024年优秀心理委员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4-12-04点击数:

学院(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生心理健康工作重要指示,进一步推动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标准化建设工作完善学校四级预警网络机制,挖掘先进典型,发挥朋辈互助作用,学校现开展2024优秀心理委员评选工作具体要求及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条件

(一)评选对象

全体在校心理委员

(二)评选条件

1.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深入学习并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立场坚定,遵守校纪法规,无任何违纪情况。

2.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异,无挂科补考记录,能够在学业和心理委员工作之间取得良好平衡。

3.积极组织参加心理中心组织的心理委员培训,考核合格且获得证书;在任期间至少独立组织过一次心理健康主题班会或其他心理活动,并做好记录;积极参与心理中心和二级心理辅导站举办的活动(如心理培训、团体辅导、讲座、心理普查等)。

4.认真完成心理中心与学院(书院)布置的相关工作,主动积极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定期与班级同学交流,熟悉本班学生心理健康状况,主动开展朋辈心理帮扶工作。

二、评选程序

(一)学生申请

凡符合评选条件的评选对象均可申请,申请时需填写优秀心理委员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每一项的佐证材料

(二)学院(书院)推荐

学院对申报学生组织评选,确定推荐人选并在学院书院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129日前将郑州工程技术学院优秀心理委员申请表(附件1)、学院(书院)优秀心理委员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签字并加盖公章)相关佐证材料,统一金河校区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图书馆12楼)1205以上材料电子版压缩包发至邮箱:184131355@qq.com,文件以XX学院+2024年优秀心理委员评选命名。

(三)学校表彰

心理中心对评选出的优秀心理委员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三、工作要求

1. 各学院(书院)要依据评选条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审核,保证评选活动顺利有序开展,若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资格

2. 推荐名额原则上不超过本学院(书院)心理委员总数30%


联系人:心理中心 杨春雨


附件 1:《郑州工程技术学院优秀心理委员申请表
附件 2:《学院(书院)优秀心理委员汇总表



学生处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0241128


郑州工程技术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维护◆管理员信箱:20031031@zzut.edu.cn

校本部: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英才街18号 邮编:450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