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郑州工程技术学院第四届辅导员
职业能力大赛的通知
各学院(书院):
为贯彻实施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2017〕43号令)和《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教思政〔2014〕2号),进一步提升我校辅导员综合素质,推动辅导员职业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郑州工程技术学院第四届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宗旨
1.突出以赛代练、以赛代训,强化以赛促学、以赛促建,提升高校辅导员的理论水平、专业素养和宣讲能力,全面提高辅导员工作的针对性和亲和力。
2.充分调动辅导员学习和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陶冶职业情操,强化敬业精神,打造一支学习型和研究型的辅导员队伍。
二、参赛人员
各学院(书院)全体辅导员。
三、大赛积分办法
比赛分初赛、复赛和决赛。
1.初赛为笔试(基础知识测试),满分100分。
2.复赛为案例分析,满分100分。
3.决赛为理论宣讲,满分100分。决赛成绩将在比赛当天现场直接公布。
4.参加决赛者的最终成绩由初赛成绩、复赛成绩和决赛成绩相加,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本次职业能力大赛获奖名次。当出现参加决赛者最终成绩相同时,以决赛成绩确定名次,若决赛成绩亦相同时,确定为并列名次。
四、大赛内容
(一)初赛
笔试(限时90分钟)
采用闭卷方式进行,重点考察辅导员理论素养和业务知识。题型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简答题和综合分析题。基础知识测试内容主要包括党的创新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党和国家关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会议及文件精神;辅导员业务素质和专业知识;形势与政策等。
(二)复赛
案例分析(限时5分钟)
主要考察辅导员分析问题、研判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参赛选手现场抽题,围绕案例中的问题本质、解决思路、实施办法及相关启示进行阐述。
(三)决赛
理论宣讲(限时5分钟)
窗体顶端
主要考察辅导员对党的创新理论的学习宣传阐释能力,有针对性地帮助大学生处理好学习成才、择业交友、健康生活等方面具体问题的教育引导能力,破解日常思想政治教育重点和难题的开拓创新能力。
五、大赛流程和要求
(一)初赛
1.初赛的试卷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统一封存和分发,并协调相关领域专家采取封闭式集体阅卷。
2.参加初赛的辅导员自行带笔,提前15分钟入场。在考试期间必须遵守考场纪律,保持考场安静,不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传抄或交换试卷、答题纸;不将试题、答题纸带出或传出考场。考试结束时,须立即停止答卷,整理好自己的试题卷、答题纸,待监考员将试卷、答题纸清点无误后,方可依次退出考场。
(二)复赛
参加大赛的辅导员初赛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列,排名前50%的进入复赛环节。每位参赛者在上一名参赛者比赛开始后抽取本环节的题目,准备5分钟后依次进行比赛。
(三)决赛
1.参加大赛辅导员的初赛和复赛成绩和由高到低排序,取前15名进入决赛。决赛形式为理论宣讲,当场公布最终得分和结果。
2.每位参赛者在上一名参赛者比赛开始后抽取本环节的题目,准备5分钟后依次进行比赛。
3.决赛评审由不少于五位专家组成评分组,取平均分作为参赛者该环节得分。(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1)
六、表彰奖励
本次大赛设单项奖和优秀组织奖,其中单项奖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5名,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学校将予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择优选拔辅导员代表学校参加全省、全国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
单项奖根据选手最终成绩评出,优秀组织奖根据各单位参赛辅导员的初赛和决赛成绩进行评比(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2)。
七、比赛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辅导员寒假期间做好充分准备,比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其它事项
1.各院要高度重视,把组织参与大赛活动作为提高辅导员队伍素质的过程,以赛促建,进一步推进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各学院和辅导员的参赛情况将作为学生工作评优评先参考依据。
2.本次大赛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若对比赛过程或最终结果存有异议,可于比赛前后或结果公示期间提请申诉。
附件1:郑州工程技术学院第四届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决赛评分标准
附件2:郑州工程技术学院第四届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优秀组织奖评分细则
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