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位同学:
在2019—2020学年寒假来临之际,为使同学们度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假期,特提醒大家假期中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根据学校安排,我校各年级学生假期从2019年12月21日至2020年2月8日。学生2月9日返校报到注册,2月10日按教学计划安排正式上课。
二、学生在寒假期间要自觉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在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出行旅途中以及家中务必重视社会治安、交通安全、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防火安全。
三、寒假期间正值中国传统节日,要尊重传统文化习俗,孝敬父母,重视家庭团聚;要注意劳逸结合,多参加一些有益身心健康和社会文明的文体活动,切勿参与非法传销、封建迷信和“黄、赌、毒”等违法或有悖社会公德的与大学生身份不符的活动。
四、学生要提高警惕性,增强识别和防范网络诈骗的能力,警惕电信网络新型诈骗犯罪活动,遇到电信网络违法犯罪行为要及时报案,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打击工作。
五、学生离校前,应将个人在寒假里的去向和通讯地址告知辅导员,以便联系。各学院辅导员要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告知学校寒假安排和要求,告知学生离校时间和去向。学生必须按规定时间离、返校,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推迟返校的,应事先向辅导员办理请假手续。
六、学生离校前整理好个人物品。衣柜、抽屉、箱包上锁。不要在寝室里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旅途中最好结伴而行,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人身安全、饮食卫生和防窃防骗。
七、火车订票实行实名制,学生购买半价火车票须持有学生证和乘车优惠卡,春运期间交通运输紧张,要提前安排出行计划,做好出行准备。
八、寒假期间任何学院和个人不得组织介绍学生外出打工,学生不要听信黑中介或一些虚假招工信息,放假后及时返家;学院发现有学生利用寒假外出打工时要及时劝说制止或通知家长。
九、假期中,同学们在休息、调整的同时,不要忘记学业,要及时总结一学期的学习生活,查找不足,制订可行的学习计划,努力提高自己。
十、假期结束后,学生应按时返校上课。各班班长在2月9日下午5:00之前务必把本班到校人数报告辅导员老师;各学院辅导员要及时联系未能按时返校的学生和家长,及时掌握情况,2月10日上午9:00之前将学生报到情况报学校学生工作处。
预祝全体同学旅途顺利!阖家团圆,新春愉快!
学生处
201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