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切实维护学生权益和学校声誉,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的通知》(教学〔2014〕11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 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教办学〔2021〕294号)文件要求,在我校开展2021级本专科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请各单位遵照附件方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