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教学司函〔2019〕1号)《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和河南省教育厅教办学〔2019〕17号《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2021级新生信息补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采集对象
2021级普通本、专科学生。
二、核准和补录内容
认真核准2021级学生学信网的学籍数据,确保与在校学生真实情况一致;采集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采集信息表EXLS模版可在学工群共享下载。
三、时间安排和要求
在校生数据信息核准及补录工作事关学生及家庭的切身利益,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该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务必于11月30日前完成,确保采集数据安全,请妥善保管长加密压缩报送,统一压缩密码另行通知。电子数据报送邮箱:314308103@qq.com。
附表:高校学生信息核准及信息补录项
附表:
高等学校学生信息核准与补录信息项
序号 |
字段名称 |
字段含义 |
字段类型 及长度 |
备注 |
1 |
XH |
学号 |
CHAR(15) |
核准项 |
2 |
XM |
学生姓名 |
CHAR(40) |
核准项 |
3 |
ZJLX |
学生身份证件类型 |
CHAR(24) |
核准项 |
4 |
ZJHM |
学生身份证件号码 |
CHAR(18) |
核准项 |
5 |
SFZZ |
学生是否在职 |
CHAR(2) |
补录项,在校生填“否” |
6 |
RXRQ |
入学日期 |
CHAR(8) |
核准项,YYYYMMDD格式 |
7 |
XJZT |
学籍状态 |
CHAR(24) |
核准项 |
8 |
FMXM1 |
父母或监护人1姓名 |
CHAR(40) |
补录项 |
9 |
FMZJLX1 |
父母或监护人1身份证件类型 |
CHAR(24) |
补录项 |
10 |
FMZJHM1 |
父母或监护人1身份证件号码 |
CHAR(18) |
补录项 |
11 |
FMXM2 |
父母或监护人2姓名 |
CHAR(40) |
补录项 |
12 |
FMZJLX2 |
父母或监护人2身份证件类型 |
CHAR(24) |
补录项 |
13 |
FMZJHM2 |
父母或监护人2身份证件号码 |
CHAR(18) |
补录项 |
备注:
1.学生可以填报父母双方信息,也可以只填报一方信息,在职的学生不用填报父母信息;
2.学籍状态可选:注册学籍、暂缓注册、休学、保留学籍;
3.学生和父母的身份证件类型可选:1-居民身份证、6-香港特区护照/身份证明、7-澳门特区护照/身份证明、8-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9-境外永久居住证、A-护照、C-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4.学生和父母的姓名均以有效身份证件为准,分隔符用“·”,生僻字用大写汉语拼音代替(不含音调);
若证件类型是“1-居民身份证”,则证件号码需符合二代居民身份证编码规则;若证件类型是“C-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则证件号码需符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编码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