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2015学年家庭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现将我校2015学年家庭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根据《中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附件1)文件精神,以利本年度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和勤工助学岗位管理工作顺利开展,要求公平、公正,公开,申报、审核、系统录入。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由学生所在高中、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提供,其“资格审查情况”栏内,仅需由一个资格认定单位出具意见并加盖一枚公章。
一、认定程序,申报格式及公示时间要求:
1、按照《中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程序,按专业或班级,以班会形式申请、评定,各学院成立认定工作组和认定评议小组进行认定
2、各学院根据本院认定后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占在校生人数的30%)录入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申请资助。
各院评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名单要在本学院校园网“通知公告”栏予以公示。
纸质汇总名单要求根据拟救助学生困难程度排序,学校将根据上级下达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等资助实际名额按照学院所排顺序确定救助名单。各学院申报前必须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张贴公示五天。
《中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中要求学生、班级、学院填写的表格及其证明,各学院注意保存,准备上级审查。
二、纸质材料、电子数据要求:
1.纸质资料:
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公示名单》按困难程度排序,(附件2)。报送截止日期:
2015年
9月
30日
(星期三)16:00,要求学院盖公章,院领导签字。
2. 电子信息:各学院根据学生本人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内容录入“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模块。《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信息系统安装手册》已经上传QQ学工群共享。截至录入日期:
2015年
9月
30日
(星期三)16:00。
附件1:《中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
附件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公示名单模板
中州大学学生处
联系电话:68229381
2015
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