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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2016学年度普通高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5-10-14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度年普通高校退役士兵学生资助申请审核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我校关于2015-2016学年度普通高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资格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民政部 总参谋部 总政治部关于实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的意见》(财教〔2011538号)精神,2012年秋季学期开始,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实施教育资助政策。

二、申请程序及标准

1.符合学费资助条件的学生,自愿向学校提出“学费资助申请”,并如实填写《2015-2016 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该申请表填写时不得随意涂改,填写时间应有具体的起始年月,认真填写完毕后以学院为单位提交至学校资助中心。

2.申请学生随《申请表》附退役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资料一式2份。

3.符合条件的学生登陆新的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业务系统,完善自己信息

网址:http://gxzz.haedu.cn

账号:个人身份证号

密码:123456(申请结束前请暂时不要修改密码)  

4.学生应按照学年进行申请,每次只能申请当年的学费资助,申请金额按照学费标准,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低于8000元的以实际学费为准。

三、材料上交

各学院接到通知后应对所有2015级学生进行宣传,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学院应积极帮助其办理相关手续,并于20151014日前将《申请表》及退役证复印件以学院为单位交学校资助中心。如学院没有符合条件的学生,请学院开具说明交学校资助中心。

附件:2015-2016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名单

                                           

                                                             

  • 附件【附件1.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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