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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郑州工程技术学院2022学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2-09-07点击数:

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及我省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21310号)要求,现就认真做好2022学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加强困难生认定工作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教财〔201984号)要求,各学院要主动收集,精准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尤其是原建档立卡学生(是指脱贫享受政策户和风险未消除监测对象家庭学生,下同)、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残疾学生等特殊困难群体,多渠道了解其家庭经济状况和受助情况,制定针对性帮扶方案,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时获得资助。各学院要进一步前移工作阵地,通过政策宣传和家庭经济状况摸底,引导学生自愿提出认定申请,如实填报相关材料。告知学生或监护人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对家庭经济情况作出书面承诺,不再要求地方政府或有关部门提供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要进一步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量化认定指标体系,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精准度,确保应助尽助。

(二)加大脱贫享受政策户和风险未消除的检测对象家庭学生资助力度

按照《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明确乡村振兴期间如何延续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政策的函〉的复函》要求,做好过渡期内原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政策的延续,确保原建档立卡学生继续享受资助政策。对在本省就读的原建档立卡家庭普通本专科学生按照每生每年4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鼓励原建档立卡学生发奋学习,争取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三)严格审核国家奖助学金获奖(助)学生学籍

按照政策规定,国家奖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高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各学院在校内评选、尤其是上报省级国家奖助学金获奖(助)人员名单前务必先行做好学籍比对工作,对于因各种原因不能在国家奖助学金数据上报前完成学籍注册的学生,不具备获奖(助)资格。

(四)严格落实公示时间相关要求

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基本原则,各学院建立申诉渠道,公布申诉电话,拟获奖(助)学生名单须在学院层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均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过程中,要按规定保护学生的隐私。

(五)严格按标准评审

1.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要求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2.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的学习成绩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应控制在评选范围的前25%以内;3.国家助学金的评选要重点突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救助作用,不得将学习成绩作为主要的评选因素。在全省专家集中审核阶段,对于学习成绩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任意一项不在评选范围内或申请材料填报不符要求的,将直接取消申请学生的获奖资格,相应资金用于资助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工作时间要求

97日—101224(周三),为资助政策宣传、国家奖助学金申请、评审、公示和数据录入阶段。各学院要完成学生学籍信息的核对工作,未经省级招生部门统一录取、未进行学籍注册的学生不能享受国家资助。

20221012(周三)24时截止数据录入上报工作。

教师入口(http://ywxt.gxzz.haedu.gov.cn/Home/SignIn

学生登陆:“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在线”学生入口(http://gxzz.haedu.gov.cn/).

郑州工程技术学院代码:11068

用户名: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123456  

三、内容填报要求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上报1份,打印成A4幅面。排名总人数在10人(含)以下的学生,需附小少专业说明材料。(小少专业说明材料(加盖学校公章)1.需上传该说明材料的情况:排名总人数在10(含)人以下。2.支持格式:png/jpg/jpeg/pdf,大小不超过20M3.命名规则:须以学生姓名+身份证号+材料名称命名。如:“张三410101200512345678小少专业说明材料”。4.支持压缩:如有多个该类型的材料,可压缩成zip文件进行批量导入。5.其他说明:要求上传的png/jpg/jpeg/pdf文件须通过扫描仪扫描为竖版文件(文字须为正向),不得使用手机软件扫描或拍照上传。)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上报1份,打印成A4幅面。

3.获得国家助学金的,要求从省资助系统内导出《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学院审核盖章。《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不需上交,学院自行保存备查。

4.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需双面打印、统一从系统导出,内容须填写完整、盖章齐全,不得缺项、漏项,不得擅自更改表格格式,不得随意涂改。

5.申请表“学习情况”栏中,学习成绩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全校必须采用同一标准,勾选“班级”,且不得出现并列情况;总人数和必修课门数应据实填写,不得出现同一排序标准下前后总人数不一致、必修课门次不符实际等情况。

6.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必须填写“学生获奖情况”,不允许空项。注明获奖时间、所获奖项全称及颁奖单位,校级及以上奖项填写,不得伪造虚构。表述模糊、信息不全者视为无效。填写“获奖情况”者,提交此项获奖证书复印件至c217审核。

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准填写“学生获奖情况”。

7. “申请理由”应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其中:其中:国家奖学金申请理由字数控制在200字以上300字以内,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理由字数控制在300字以上500字以内。达不到以上最低字数要求的视为无效申请。

8.申请表“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其他人无权推荐。表格须体现学校各级部门意见及公示时间,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院系意见”字数控制在50字以上150字以内。达不到以上最低字数要求的视为无效申请。表格的公示时间应填写阿拉伯数字。

9.申请表中“学校意见”栏须加盖学校行政公章,不得以党总支或其他部门印章代替;“院(系)意见”栏须加盖院(系)行政公章。

10.申请表中凡需签名之处,必须由相关人员亲笔签写,不得以私章代替。申请表上报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或扫描件。

11.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个人事迹材料包括个人简介、座右铭或获奖感言、个人事迹、师长点评和个人照片四部分。

1)个人简介包含姓名、政治面貌、高校、院系、专业、班级、辅导员、班主任、评奖学年度学习成绩、学期间获得的重要奖项及重要荣誉(限校级以上),200字以内。

2)座右铭或获奖感言要简单有内涵,能够催人奋进,20字以内。

3)个人事迹要主题突出、语言流畅,以自己的奋斗历程、学习技巧等某一方面的突出表现或一个典型事迹为主线,展开有血有肉的故事性叙述,尽量避免将思想品德、学习成果、实践创新、感恩回报等几方面内容简单机械地罗列成文,限第一人称,不得抄袭,标题要简练精确,集中反映中心思想,2000字左右。

4)师长点评由学生所在学校校级领导,或有较大影响力的院系负责人、专家、学者对获奖学生优秀事迹进行精辟评述,注明点评人的职务、职称、姓名等,100字以内。

5)个人免冠照片1张,背景白色,大小不低于3MJPG格式。

6)报送纸质材料的同时,须报送电子材料。每个学生一个文件夹,命名规则为“国家奖学金-学院-学生姓名”。其中,每个学生的个人事迹材料按照个人简介、座右铭或获奖感言、个人事迹、师长点评的顺序存储于同一个word文档内(字体为宋体,标题三号字,正文小四号字,1.5倍行间距),word文档和照片命名规则同文件夹。

12. 基本信息栏,开户银行必须是中国建设银行卡号。没有建行卡的速去建行营业厅办理并填报。

四、申诉机构,接受学生实名申诉

1.郑州工程技术学院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人:来羽

申诉电话:0371-60610176

申诉邮箱:zzdxxsc@163.com

2.郑州工程技术学院纪委

联系人:王波

申诉电话:0371-68229805

申诉邮箱:zzdxjw001@163.com


《学院本年度拟资助学生公示名单》需学院盖章,领导签字。纸质表格上报截止时间:202210131600时,上报地点:办公楼C217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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